撰文 / 奈杰尔·克利夫
翻译 / 陆大鹏
你们心目中的英国绅士是什么模样?身穿细条纹西装、手拿雨伞的伦敦金融城银行家?身着花呢猎装、脚边跟着猎犬的乡绅?或者,绅士形象与服饰无关,而主要是看礼貌风度:对女士温文尔雅,遵循伦敦证券交易所著名格言“言出必行”(My word is my bond)所代表的荣誉法则。或者,英国绅士是不那么美好的形象:伪善、反动、倨傲欺下的衣冠禽兽?
绅士淑女风度就像怀疑精神和雨水一样,是英国人个性的核心部分。不过要定义绅士风度是什么,实在太难。的确,很多英国人能够本能地判断某人是不是绅士。不过,也有可能即便是两位挚友在这个问题上也有分歧。不过绅士风度的标志之一便是低调审慎,所以他俩即便有分歧,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对方的意见和自己不同。
绅士风度有很多奥妙,也会激起不同的反应。有人仰慕它,有人嘲讽它。不过绅士风度是英国最成功的文化输出产品之一。我在牛津大学的一位中国学生向我提议写一写英国绅士这个话题,因为他觉得这个话题既令人着迷,也让人困惑。
这让我不禁思考,对绅士的崇拜为什么会存续这么久,绅士在今天还有没有什么作用。今天我们的社会气氛非常激烈,人们为了脱欧、特朗普、福利和移民等问题而分歧严重,#MeToo(我也是)运动对男性特权发出了严厉的抨击。在今天这个时候,是不是应当把绅士这种理念扫入历史的的垃圾堆?或者,绅士理念对我们来说仍然有价值?
严格来讲,在历史上,绅士(gentleman)是士绅(gentry)阶层的最低一级,低于骑士(knight)和仕绅(esquire)。士绅是拥有自己纹章的地主。但绅士这个词除了表示衔级之外,始终代表一种品格。它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和那时的荣誉法则、骑士风度与勇气。神话中的6世纪英格兰君主亚瑟王的传奇已经包含了一些相关的母题。与我们时代的城市绅士与乡绅一样,亚瑟王的骑士有特殊的制服:笨重的成套铠甲,象征着特权与责任。他们是强有力的人物,但他们坐在圆桌周围,这代表他们的集体责任。他们统治着国家,但他们受到誓言的约束,去追寻高尚的事业,而不是谋求一己私利。
高贵者的行为理应高尚,特权者对生活境况不如他的人负有扶助的义务。这种理念是绅士的根本。雄心壮志值得佩服,但它必须为公众福祉服务,并用恰当程度的谦逊来遏制雄心。我读过的那所学校建于14世纪,它的格言是“礼貌养成绅士”(Manners Makyth Man)。时至今日,这家学校仍然教导学生,要为了更高尚的目的而提升自己,或者至少要努力这么做。
人无完人,亚瑟王的骑士当然也有缺陷,这暴露了他们荣誉法则的漏洞。在14世纪的浪漫传奇《高文爵士与绿骑士》中,亚瑟王手下最年轻的骑士高文爵士砍掉了一名神秘绿色巨人的脑袋。巨人捡起自己的脑袋,坚持要求一年后再比试一次。为了兑现诺言,高文到处寻找绿骑士,来到一座城堡。那里的女主人勾引他。他坚贞不屈地抵制诱惑,但最后接受了她的绿色丝绸腰带。决斗来临时,绿骑士饶了高文一命,并揭示自己就是那位贵妇的丈夫。他中了亚瑟王姐姐的魔法才变成绿色巨人,为的是考验国内骑士们的道德。
高文羞愧地返回亚瑟王的圆桌,其他骑士笑着原谅了他,并发誓每人都系上绿色丝绸腰带,以提醒自己要诚实。这个骑士符号究竟是为了纪念一次英雄壮举,还是提醒读者即便最优秀的人也不可能符合那些不可能实现的完美理想,就请读者诸君自己决定了。
这种理想在文学中难以把握,在现实生活中就更难追寻了。11至13世纪,骑士美德的最高峰就是前往耶路撒冷,去攻击掌控圣地的穆斯林。圣殿骑士团那样的十字军骑士团和狮心王理查(英格兰国王理查一世)那样的国王凭借其严格的纪律性、英勇和基督教热忱而受到传颂。而今天,骑士风度失去了宗教内涵,所以我们更喜欢神圣罗马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那样的人。他在1229年与耶路撒冷的穆斯林统治者坐下来谈判,谈成了基督徒对耶路撒冷一定程度的控制。他会说阿拉伯语,并赞颂了伊斯兰教的宣礼。在那个时代,企图将自己的文化强加于海外异国的骑士,比那些向不同宗教的人展现出骑士风度的人更能得到好评。弗里德里希二世的上述努力换来的结果是,他在欧洲遭到绝罚。
英格兰经历了百年战争、玫瑰战争和内战,骑士法则与派系斗争和仇恨发生了冲突。从政治角度讲,我们今天可能处于类似的困境中:支持脱欧还是支持欧盟,拥护民主党还是共和党。这些矛盾都很普遍而深刻,我们很难尊重对手,很难把他们看作正派人。
1660年英国王政复辟,绅士也回来了,但他们已经变成了戴假发、扑粉的廷臣和贵族地主。总的来讲,他们鄙视平民,平民也鄙视他们。18世纪和19世纪初是纨绔子弟和花花公子的时代,他们是特权阶层吵吵闹闹的公子哥儿,夜间在伦敦西区的剧院、妓院和赌场挥金如土,而等到普通人早晨去工作的时候,他们才放肆无礼地乘马车回家,并不时停下车来呕吐。
太多的放荡造成了反弹,就是这个时期,作家们把绅士风度写成了英国小说的一大主题。艾迪生和斯蒂尔那样引领潮流的记者为“资产阶级”绅士喝彩,让人们越来越坚定和普遍地相信个人才华与道德比出身更重要。简·奥斯丁对士绅阶层的剖析最细致敏锐。她入木三分地揭露地位高贵之人(如《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亨利·克劳福德)的卑劣,但也提醒我们,我们对人的快速评判可能是错的。在《傲慢与偏见》中,聪明伶俐的伊丽莎白·本内特是一个家道中落的上流家庭的女儿,她在小说的大部分情节里都没有认识到达西先生的品格。达西尽管富有且出身高贵,其实是一位绅士。
在摄政时代,即疯王乔治三世的儿子以他的名义统治的时代,花花公子绅士达到了臭名昭著的顶峰。摄政时代典型的花花公子是美男子布鲁梅尔,他对人类知识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明了一种圈,将它安放在鞋底,可以确保绅士的裤腿不会弄皱。年轻的女王维多利亚于1837年登基时,花花公子的末日就快到了。
维多利亚时代的新型绅士不管出身如何,都表现出了高尚的道德。他稳重、有尊严、博学、刚毅、仁义、温和,并且纯洁正直。文学呼应了时代的变化,并推动这种变化。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个因负债而坐牢的职员的儿子。十二岁时,狄更斯不得不辍学,在工厂劳动,给鞋油瓶子贴标签。凭借才华、认真和勤奋,他攀升到了令人尊敬的社会地位。在《远大前程》里,他把自己的亲身经历浓缩为出身贫寒、努力奋斗的绅士形象,这是文学史上最令人难忘的绅士之一。这部小说表面上的主人公皮普在一个卑微铁匠的小屋长大成人,他渴望自己的地位能得到提升,好去娶傲慢的埃斯苔娜,而埃斯苔娜住在附近一座豪宅里。
查尔斯·狄更斯
这座豪宅笼罩在黑暗与绝望中。皮普突然获得巨额财富之后越来越坚信不疑,他注定会迎娶埃斯苔娜。在伦敦,他与一群吵吵嚷嚷的年轻势利之徒为伍。他们终日酗酒赌博,浪费光阴,而他以为绅士的生活就是这样。等他发现自己的财富来路不正并且他与埃斯苔娜并无缘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只不过是身穿华服、彬彬有礼的废物而已。被皮普称为“真正的基督徒绅士”的铁匠将他从债务与幻想破灭的绝望当中挽救出来。《远大前程》的真正主人公是这位出身工人阶级的绅士,他的绅士身份不是来自出身,肯定也不是因为财富,而是因为他内在的善良与正直。
到20世纪初,绅士的形象如同廉价衣服一般快速瓦解。出身、就读于好的学校和财务独立就能让人成为绅士的想法遭到冷嘲热讽。在P. G. 伍德豪斯的吉福斯与伍斯特系列小说里,伯蒂·伍斯特(Bertie Wooster)是个蠢笨无能的贵族,而他的男仆吉福斯(Jeeves)多次将他从五花八门的困境中拯救出来。吉福斯比他的雇主睿智和聪明得多,静悄悄地、低调地超越了他身为“绅士的绅士”的角色。“绅士的绅士”指的就是一位绅士的男仆,早在1725年前后就有了这种说法。但在伍德豪斯的小说里,两人当中谁是更了不起的绅士已经很难说得清了。
绅士的形象越来越脱离社会责任,而一些出人意料的合成词如同荒废豪宅里的野草一样疯长。最让人想不到的就是“绅士窃贼”(侠盗),A. J. 莱佛士(A. J. Raffles)和粉红豹(Pink Panther)这样的人物就是侠盗的代表,大卫·尼文(David Niven)经常在银幕上扮演这样的角色。
“善良”窃贼的概念可以追溯到罗宾汉,他出身高贵,同情穷人,并发誓要劫富济贫。而18世纪拦路抢劫的马贼被称为“公路绅士”,真是讽刺。
20世纪版本的侠盗彬彬有礼,社会地位无可挑剔。仅仅为了刺激,他优雅地偷窃如名画或珠宝一类的奢侈品。绅士风度的内核始终有一种颠覆性的特色:越是努力想当绅士的人,就越不是绅士。但把绅士转化为与道德无关的罪犯,就让绅士的最后一点正直品格也烟消云散了。
侠盗主题的一个变体是“绅士暴徒”。肖恩·康纳利是第一位扮演詹姆斯·邦德的演员,他把角色处理得非常平衡:温文尔雅,身穿萨维尔街的高档男装,饮用高档鸡尾酒,开着高档汽车,娴熟地消灭敌人。仿佛在骑士时代,极端暴力不是坏事,只要它的目的是保护良善:一切都是为了国王(或女王)和祖国。丹尼尔·克雷格是康纳利之后最优秀的一位邦德,就是因为他理解,007既是绅士,也是暴徒。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平等主义之风横扫英国,传统的拥有土地和头衔的绅士似乎如同脆弱的老照片一样,逐渐淡去了。绅士小说的最后一位大师是伊夫林·沃,而他最著名的作品《故园风雨后》描写的就是地主豪门的衰败。这部小说充满了对贵族时代的怀旧,但也有腐朽的臭气。战争让贵族这个衰退的机体彻底垮掉了:与其他许多豪宅一样,布赖兹赫德庄园也被军队征用,高贵的壁画被皮带和军靴严重磨损。这部小说出版于1945年,但沃能预见到未来是什么样:战后税赋沉重,农业萧条,大地主庄园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1980年代初,沃的这部小说被拍成电视剧,引起轰动。此时玛格丽特·撒切尔担任首相已经有几年了,一种新的严酷的自私自利的哲学打败了社会公民的理念。突然间怀旧情绪潮水般涌回。《故园风雨后》的主人公查尔斯·赖德(由当时还年轻的杰里米·艾恩斯扮演)是一个气氛压抑拘谨的资产阶级家庭的儿子,这种家庭气氛代表一种失去了浪漫气息的冰冷版本的绅士风度。在一段时间里,查尔斯的世界和古老的布赖兹赫德庄园似乎要通过婚姻融为一体,但这两个世界其实如油和水一般不能交融。沃对旧时代、旧风尚之日落的黄金般哀叹,拨动了一个民族的心弦。
但绅士并没有死。他经历了50年代的贤能政治、60年代的反文化、70年代反权威的工会运动,生存了下来。他还熬过了撒切尔主义的重视收支报表的社会。绅士仍然活着,并且活蹦乱跳,就在我们当中。
与大家之前的预期相反,沃笔下的社会精英今天仍然在国民生活中发挥作用。今天英国保守党的很多主要人物都来自同一所学校,伊顿公学。根据近期一项民意调查,史上最受人敬慕的英国人是温斯顿·丘吉尔。他出身豪门世家,就读于精英学校,浑身洋溢着“高贵者的行为理应高尚”的精神,但也有神气活现的傲慢自负。
但现代的绅士之所以成为绅士,不仅仅因为出身。总的来讲,在今天的公共生活里,贵族出身是一种负担,因为权力已经从贵族阶层转移出去了。和大多数国家一样,在英国最富裕的人群当中,靠继承获得财富的人只占少数。
穿恰当的服装或加入恰当的俱乐部,也不足以让一个人成为绅士。有很多网站教人穿衣打扮和行为规矩,保证能把你变成绅士。然而,在市面上买到的衣服往往只会让真正有批判眼光的绅士注意到你的衣服接缝和上衣翻领的宽度不对劲。一丝不苟的礼节固然重要,但单凭礼节还不能让人成为绅士。
现代绅士淑女是一种虽然简单却难以捉摸的生物。他/她懂得如何对待别人。绅士不需要成为无私奉献的楷模,但他必须有慷慨大方的精神,注重自己的职责,并随时愿意为了公众福祉而努力。绅士尊重异性,尊重穷人,不会傲慢造次,不会粗俗无礼,也不会在短期利益和虽然很难获得但更长久的好处之间选择前者。
绅士的外在符号与头衔可能会消失,但绅士的内涵在超过1500年里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任何人都可以把成为绅士当作自己的目标。绅士彬彬有礼、体谅他人、自我克制、诚实正派,对傲慢、无礼、冷酷和毫无原则的咄咄逼人报以鄙视。绅士风度虽然简单,但在今天这样一个分歧严重、对立激烈的世界里,我们和过去一样需要绅士。最后用萧伯纳的一句名言结束本文。萧伯纳出身普通,但毋庸置疑是真正的绅士。他写道,绅士“对世界的给与总是多于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