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856年总统大选中,宾夕法尼亚州的民主党人詹姆斯·布坎南击败共和党候选人弗蒙特,当选总统。在奴隶存废问题上,布坎南一贯支持南方。布坎南的好朋友很多都是南方人。他曾写过,北方对南方太霸道,应该停止干涉南方事务。
新总统布坎南觉得,只要能让废奴主义者闭嘴,奴隶制度引起的纠纷就算解决了。换言之,主张废奴的共和党的终结,就意味着胜利。
布坎南组阁时,找的都是自己的志同道合者。前任总统皮尔斯曾试图团结党内各派势力,让各派力量在内阁里都有自己的代表,可最后效果并不理想,反而让各派势力之间的鸿沟越来越深。
布坎南曾经在前总统波尔克的内阁里任职,清楚记得当时内阁成员间的密切合作。他认为,正是内阁的团结,才促成了波尔克政府的成功。
布坎南任命密西根州的路易斯·卡斯担任国务卿。卡斯当时已经75岁高龄,头脑不再敏锐,但是布坎南并不担心,因为他准备亲自打点外交事务。
布坎南任命乔治亚州的南方温和派人物豪厄尔·科布担任财政部长。此外,战争部长、内政部长和邮政总局局长的职务也都由南方人出任。
布坎南任命康涅狄克州的艾萨克·托西担任海军部长。托西是北方人,但却支持很多有利于南方的政策。布坎南还任命另外一个北方人、宾夕法尼亚州的杰里迈亚·布莱克担任司法部长。
布坎南在组建内阁的问题上,没有征求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史蒂文·道格拉斯的意见。道格拉斯是参议院民主党领袖,也是西北地区最有影响力的民主党人。
道格拉斯认为,西北部地区在内阁里应该有两个代表,卡斯算一个,另一个应该是自己的支持者。布坎南驳回了道格拉斯的要求,转而支持道格拉斯的政敌。
詹姆斯·布坎南1857年3月4号宣誓就职。布坎南在就职演说中严辞批评围绕奴隶制度展开的长期争议,并表示,他希望争议能够早日结束。
布坎南说,要解决争议很简单,只要做好两件事:第一,停止干涉奴隶州的事务;第二,让新增土地上的居民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奴隶制度。
布坎南说,他希望联邦最高法院迅速就新增土地居民选择奴隶制度的权利做出裁决。布坎南说,他敢肯定,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所有正直的美国公民,都会接受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
其实,布坎南讲这番话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最高法院的裁决结果,而且还亲自插手,对裁决结果施加了影响。这一裁决针对的是黑奴德雷德·斯科特的案件。
斯科特是一个军队医生在密苏里州买的,后来被带到伊利诺伊和威斯康辛。斯科特在这两个地方生活了将近四年后回到密苏里。斯科特要求法院给他自由,因为奴隶在伊利诺伊和威斯康辛是非法的,所以在那里的生活让他成了自由人。
法院裁定,斯科特的要求合理,并宣布他为自由人,但是这一裁决经上诉,被密苏里州最高法院推翻。斯科特不肯放弃,把官司打到联邦法院,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决定他是奴隶还是自由人。
联邦最高法院1856年12月受理此案。联邦法院大法官们进行了貌7b真的研究,因为这个案子牵涉十分严肃的宪法问题,那就是,斯科特之所以声称自己是自由人,理由是他在不承认奴隶的地方生活过。
而这些地方之所以是自由人的地区,依据是国会1820年的密苏里协定。但斯科特的主人提出质疑:根据宪法,国会有权宣布一片地区杜绝奴隶制度吗?1820年的密苏里协定具有合法性吗?
起初,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里,大多数人都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不想让最高法院卷入这个烂摊子,希望草草了事,既然黑奴不是公民,就无权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他的申诉。
这样做既了结了案子,又不必回答国会是否有权决定新增领土上的奴隶存废问题。然而,这种做法遭到了两位联邦大法官的反对。这两个人都是北方人。他们认为,国会有权决定新增领土上的奴隶存废问题,并准备发表少数意见。
其它七位大法官中,五个是南方人。他们觉得国会无权决定新增领土上的奴隶存废问题,另外两人是北方人,觉得这是一个政治决策,因此不愿插手。大法官詹姆斯·卡特伦是南方人,是总统布坎南的好朋友。布坎南写信给他,问他联邦最高法院什么时候对斯科特一案做出裁决。
卡特伦回答说,很快,然后请求布坎南协助他说服一位北方大法官,跟五位南方大法官站在一条战线上。卡特伦说,如果能有一位北方大法官的支持,最高法院的裁决就更容易被人们接受。卡特伦建议布坎南写信给宾夕法尼亚州的大法官罗伯特·格里尔。
布坎南写信给格里尔,告诉他说,斯科特一案的有力裁决对国家和平至关重要。格里尔表示赞同,保证跟五位南方大法官站在一起,宣布宪法没有授权国会去决定新增土地上的奴隶存废。所有这些幕后事件,都发生在布坎南就职前的几周时间里。
布坎南入主白宫两天后,联邦最高法院就宣布了决定。首席大法官托尼在国会大厦的一个小法庭上宣读了最高法院的裁决。当时,屋里挤满了国会议员、政府官员和记者。首席大法官托尼从十一点开始宣读,整整读了两个半小时。
他表示,联邦最高法院驳回斯科特的申诉基于三个原因。第一,斯科特不是美国公民,根据宪法,只有白种人才享有公民权。既然不是公民,斯科特就无权要求联邦最高法院受理他的案件。
第二,托尼说,斯科特是密苏里州居民,受密苏里州法律管辖。根据密苏里法律,短期在自由州居住并不意味着奴隶就自动获得自由,因此斯科特还是奴隶。
托尼大法官接下来谈到了斯科特生活过的两个自由区。他说,这两个地区禁止奴隶,根据的是1820年国会通过的密苏里协定。协定规定,美国从法国手里收购的北部地区禁止奴隶的存在。
托尼大法官说,宪法没有赋予国会通过这类法律的权力。新增领土属于所有公民,在这些地区成为美国一个州之前,国会有权管辖,但是无权禁止任何美国公民进入。托尼大法官说,带着奴隶的乔治亚人,跟带着马匹的缅因州公民,应该享受搬到新增领土去定居的同等权利。
宪法里没有任何规定提到,国会对奴隶财产比对其它财产的权力更大,国会唯一的权力就是保护财产所有者的权利。托尼还说,不让奴隶到特定地区去的规定侵犯了奴隶主的宪法权。因此,密苏里协定不符合宪法,国会无权在新增领土奴隶存废的问题上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