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圣经·新约》的“路加福音”中,记载了耶稣基督讲的一个寓言: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 Samaritan )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在耶稣时代,犹太人蔑视撒玛利亚人,认为他们是混血的异族人。耶稣用这个寓言说明,鉴别人的标准是人心而不是人的身份。从此以后, Samaritan (撒玛利亚人)就成了“好心人、乐善好施者”的代名词。
在美国和加拿大,有一部“好撒玛利亚人法”( Good Samaritan law ),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的法律,目的在于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施以帮助。
- Samaritan:[sə'mæritn] n. 撒玛利亚人,好心人,乐善好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