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单词 magistrate 来自拉丁语 magistratus (官吏)和 magister (首领、指导者),与 master 同源,指的是古罗马政府中的行政官员,与它相对的是长老院中的议员、军队中的将领等。 magistrate 即可以表示中央政府中的高级官员,也可以表示地方政府中的高级官员。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 magistrate 由选举选出,可以分成“正规长官”与“特殊长官”两类,握有行政和司法权力。正规长官包括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财务官、市政官、裁判官等,除监察官外任期一年。通常分别选出至少两位正规长官,以防范一人权力过大。特殊长官包括独裁官、骑士统领、十人委员会等,仅在特别情况下才选出,而且不必与一位同僚共同获选。特殊长官握有的权力大于正规长官。
现在, magistrate 一般用来表示掌管司法的文职官员,尤其是负责审理小型案件的低级别法官,通常翻译为“地方法官”或“治安推事”。
- magistrate:['mædʒistreit] n. 地方法官,治安推事,文职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