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 | 你看的电影,片名都是怎么翻译的?

电影总是建构或颠覆着观众对故事的想象,而电影片名是开启无尽想象的第一个窗口。好的片名能让电影锦上添花,不好的片名却能使佳片黯然失色。有意思的是,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引进国外电影时,片名翻译往往不一致,比如《三块广告牌》的台湾译名是《意外》,香港译名是《广告牌杀人事件》,可谓风格迥异。这种情况,究竟是怎么形成的呢?

片名翻译面面观

中国大陆翻译界秉承严复“信达雅”的翻译思想,首先考虑“信”,强调对原文的忠实。受这种观念影响,电影片名的翻译也多用直译的方法,如 I Robot《我,机器人》、True Lies《真实的谎言》。大多数情况下,直译更容易遵循原名的修辞规律,风格也与原文相近,因此在各种片名翻译策略中运用得最为广泛。

当直译无法跨越语言间的鸿沟时,大陆翻译家也会根据需要对片名的表达方式进行加工、改造甚至重建,来获得一个更能提炼剧情、更符合观众接受语境的译法。这方面的经典译例不胜枚举——The Shining《闪灵》、Rebecca《蝴蝶梦》、Gone with the Wind《乱世佳人》、Waterloo Bridge《魂断蓝桥》等电影译名,都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中文的魅力。

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的电影译名大多采取意译、换译的方法,更注重观众的需求,带有强烈的娱乐色彩和商业意味。最典型的现象,莫过于四字词或五字词的使用,不仅凝练剧情,而且富于节奏、朗朗上口,使人印象深刻——这种风格对大陆电影译名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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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系列法”,则是港台电影译名的另一“制胜法宝”。为了保持某个导演或者明星对票房的号召力,剧情上毫无联系的电影也会以系列的方式命名,比如意大利导演 Giuseppe Tornatore三部作品的台湾译名:《真爱伴我行》、《声光伴我飞》、《星光伴我心》——谁能想到它们就是 Malèna《西西里的美丽传说》、The Legend of 1990《海上钢琴师》、Cinema Paradiso《天堂电影院》呢?

又如,自1984年的动作片 The Terminator《终结者》大获成功后,施瓦辛格主演的所有电影在台湾都被冠以“魔鬼”称号,包括 The Terminator《魔鬼终结者》(1984)、True Lies《魔鬼大帝》(1994)、The 6th Day《魔鬼复制人》(2000)等。香港则在007系列电影的片名前面都加上了“铁金刚”,如 Dr. No《铁金刚勇破神秘岛》(1962)、Licence to Kill《铁金刚勇战大狂魔》(1989)、Casino Royale《铁金刚勇闯皇家赌场》(2006)等。

不仅如此,电影的制作公司也被系列化。“总动员”是皮克斯公司(Pixar)动画片的一个标志,大陆也逐渐形成了动画片的“总动员”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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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香港和台湾不同的文化习俗和欣赏口味,两地在影片译名方面又有各自的特点。台湾有时会结合剧情在片名上玩一些文字游戏,比如把讲网球和爱情的 Wimbledon(温布尔登)译为《网住爱情》,把 Big Fish(大鱼)译为《大智若鱼》。香港则不乏独具特色的“文艺腔”:《妾似朝阳又照君》(The Sun Also Rises《太阳照常升起》)、《一树梨花压海棠》(Lolita《洛丽塔》)、《仙乐飘飘处处闻》(Sound of Music《音乐之声》)……这样的翻译是神来之笔还是矫揉造作,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国何以三译

虽然片名翻译的首要问题在于化解双语差异,但语言制约并非中国大陆、香港与台湾两岸三地“一国三译”的唯一因素。

三地电影译名的差异与用词习惯有关。尽管汉语是多数人的第一语言,但三地人们使用汉语的习惯不同——大陆通用普通话,港台对方言和外语的使用频率颇高。于是,香港的电影译名粤语频现,比如 Pay It Forward《拉阔爱的人》,“拉阔”是英语 “live” 的音译,意为“现场”;混杂了客家话、闽南话又受到日语、英语影响的台湾,则有着 Anger Management《我爱发脾四》、Naughty Bear《熊麻吉》这样的译名。

诚然,每一次翻译都是文化翻译,每一种电影译名都传递并召唤着本土对电影的理解。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观众的知识水平、审美情趣和艺术需求也不同。在港台人看来,大陆观众思想相对保守,外语水平欠缺,中规中矩的译名缺乏灵活性和艺术性。相反,在大陆观众的眼中,港台对国外电影片名的翻译有时过于夸张,是对“忠实”的颠覆与叛逆。

此外,政策法规对电影译名的影响也不容小觑。电影产业是市场性和政策性很强的产业,进口外国电影更是涉及意识形态、价值观输入等问题。大陆采取了严格的影片送审制度,一般先由电影进出口公司与欲引进影片的制作方接洽,确定引进后与影片制作方沟通,为影片取一个中文名字,报请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后获许上映。相比之下,香港和台湾则没有这样的电影审查制度。

就大陆对电影翻译的规范而言,国务院2001年颁布的《电影管理条例》第25条明确规定了电影片禁止载有的十项内容,广电总局2006年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电影片审查的内容、单位及程序,语言规范方面则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约束。法规制约,是主流意识形态对影片翻译进行制约的最明显的外在表现,也直接决定了“神”、“鬼”等常见于港台的用字很难出现在大陆的电影译名中。

译名乱象的本色

电影作为一种媒介文化产品,必然具有文化商品的属性,服从着市场流通和满足消费的原则。因此,除了用词习惯、经济文化、政策法规之外,商业考量也是影响电影片名翻译的一大原因。正是因为影片名是吸引观众目光的一个首要因素,才使得许多译员、译制方在影片译名上大做文章、故弄玄虚。

电影的创作成本很高,考虑市场前景无可厚非,但一些为了追求商业利益而粗制滥造的翻译则有哗众取宠之嫌。片名翻译对原文的损失包括意义缺失、用典过度、滥用噱头等,最后一种在港台尤为常见。港台的电影译名中有大量名不副实的刺激和煽情的文字,如“大”字滥用、“血”字飞溅、“魔鬼”出没、“情”意外露,这样的译法引起了传统翻译界和部分观众的质疑。

群众基础深厚的“总动员”,近年来也在一个又一个仿译中误入歧途。2014年Minuscule《昆虫总动员》作为全世界少有的默片类优秀动画片,全片无一句台词,是我国近些年来译制工作最为轻松的一部译制片——仅需翻译片名即可。然而,大陆片方却对其轻易扣上“总动员”的帽子,一时吐槽无数,很多影评人将这部电影归为“别因为名字错过的好电影”。实际上,之前《昆虫总动员》电视版在国内播出时使用的译名是《微观小世界》,与该系列的法语本名 “minuscule(极小的)”很接近。

对于这样的译名乱象,是否需要“拨乱反正,以正视听”呢?从以上电影片名翻译的实践和现状可见,电影片名翻译本身就不是纯粹的文学翻译,还有着广告翻译的成分。文学翻译力求原作意蕴“神”似,而广告翻译更注重效果“形”奇,夺人眼球的“噱头”译法只要能达到增加票房的目的,就是合格的广告翻译。

翻译标准并非只有“信达雅“,而是要根据文本类型、接受者的需求等众多因素,采取适当的方法达到翻译目的。电影片名有时被改头换面成形不似、神有异的名字,却也可能是一种合理的广告翻译。通过比较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在电影译名方面的差异,亦可一窥三地语言、文化与市场的多元性。

参考资料

施玲:《影视配音艺术》,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杨和平、麻争旗:《当代中国译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杜志峰等:《基础影视翻译与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张修海:《影音翻译的策略与方法》,中国电影出版社2015年版。
马建丽:《中国译制片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李群:“片名翻译对‘忠实’的颠覆——电影片名翻译的现状及理论根据”,《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
张彩虹:“内地、港台电影译名异同的背后”,《影视翻译》2012年第24期。

(作者:许有为,北京大学法学院2015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