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国际商务英语合同翻译时的功能对等,应坚持以下两个准则。
一、准确严谨
由于国际商务合同的专业性和兼容性越来越强,因此,合同的内容也就日趋精确和完备。这就要求译者在翻译时应把“准确严谨”作为首要标准,尤其是合同中的法律术语和关键词语的翻译更应予以特别重视,仅仅忠实原文远远不够,而应严格贴近合同所涉及的专业性内容。以“offer”一词为例,将它翻译为“提供、提议”是正确的,但在国际商务合同种,offer一般只能译为“要约、报盘”。
此外,为了避免产生歧义,有些词语的翻译必须保持同一种译法,尤其是合同中的专业术语和关键词语都有着严格的法律涵义,翻译时一定要透彻理解原文的内容要求,准确完整地传达合同文件的精神实质。以“exclusive”为例,exclusive territory应译为“独占区域”,表示许可方不得再把同样内容的技术许可协议授予该地域内的任何第三方。但是,exclusive contract则译为“专销合同”,表示制造商与转卖商之间签订的专销协议,规定转卖商不得同时经销竞争对手的产品。
二、规范通顺
所谓“规范通顺”,就是把理解了的东西,用规范通顺的、合乎合同语言要求的文字(中文)表达出来。因此,要使合同语言“规范通顺”,译者就要特别注意合同的词语运用规范,符合合同文体中约定俗成的含义。例如,将“documentary bill at sight”译为“即期付有单据的票据”,虽然表达的意思符合原文要求,但概念并不清晰,因为“票据”本身的涵义是广义的,在国际商务合同中的票据主要指汇票,因此,应译为“跟单汇票”。
此外,国际商务合同的译文不仅要符合合同语言的要求和规律,还应做到通顺,着重体现在条理清晰上。国际商务合同的条款往往比较繁复,翻译时应首先弄清全文的条例,对各条款间的制约关系和逻辑关系须仔细琢磨,注意译文语言的语句结构,不拘泥于原文的词句结构和句法框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