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七十年间,中文的变化极大。一方面,优秀的作家与学者笔下的白话文愈写愈成熟,无论表情达意或是分析事理,都能运用自如。另一方 面,地道的中文,包括文言文与民间文学的白话文,和我们的关系日渐生疏,而英文的影响,无论来自直接的学习或是间接的潜移默化,则日渐显著,因此一般人笔下的白话文,西化的病态日渐严重。一般人从大众传媒学到的,不仅是流行的观念,还有那些观念赖以包装的种种说法;有时,那些说法连高明之士也抗拒不了。今日的中文虽因地区不同而互见差异,但共同的趋势都是繁琐与生硬,例如中文本来是说“因此”,现在不少人却爱说“基于这个原因”;本来是说“问题很多”,现 在不少人却爱说“有很多问题存在”。对于这种化简为繁、以拙代巧的趋势,有心人如果不及时提出警告,我们的中文势必越变越差,而地道中文原有的那种美德, 那种简洁而又灵活的语文生态,也必将面目全非。
中文也有生态吗?当然有。措词简洁、句式灵活、声调铿锵,这些都是中文生命的常态。能顺着这样的生态,就能长保中文的健康。要是处处违拗这样的生态,久而久之,中文就会污染而淤塞,危机日渐迫近。
目前中文的一大危机,是西化。我自己出身外文系,三十多岁时有志于中文创新的试验,自问并非语文的保守派。大凡有志于中文创作的人,都不会认为善用四字成语就是创作的能事。反之,写文章而处处仰赖成语,等于只会用古人的脑来想,只会用古人的嘴来说,绝非豪杰之士。但是,再反过来说,写文章而不会使用成语, 问题就更大了。写一篇完全不带成语的文章,不见得不可能,但是很不容易;这样的文章要写得好,就更难能可贵。目前的情形是,许多人写中文,已经不会用成语,至少会用的成语有限,显得捉襟见肘。一般香港学生目前只会说“总的来说”,却似乎忘了“总而言之”。同样地,大概也不会说“一言难尽”,只会说“不是一句话就能够说得清楚的”。
成语历千百年而犹存,成为文化的一部分。例如“千锤百炼”,字义对称,平仄协调,如果一定要说成“千炼百锤”,当然也可以,不过听来不顺,不像“千锤百炼”那样含有美学。同样,“朝秦暮楚”、“齐大非偶”、“乐不思蜀”等语之中,都含有中国的历史。成语的衰退正显示文言的淡忘,文化意识的萎缩。
英文没有学好,中文却学坏了,或者可说,带坏了。中文西化,不一定就是毛病。缓慢而适度的西化甚至是难以避免的趋势,高妙的西化更可以截长补短。但是太快太强的西化,破坏了中文的自然生态,就成了恶性西化。这种危机,有心人都应该及时警觉而且努力抵制。在欧洲的语文里面,文法比较单纯的英文恐怕是最近于中文的了。尽管如此,英文与中文仍有许多基本的差异,无法十分融洽。这一点,凡有中英文互译经验的人,想必都能同意。其实,研究翻译就等于研究比较语言学。 以下拟就中英文之间的差异,略略分析中文西化之病。
比起中文来,英文不但富于抽象名词,也喜欢用抽象名词。英文可以说“他的收入的减少改变了他的生活方式”,中文这么说,就太西化了。英文用抽象名词“减少”做主词,十分自然。中文的说法是以具体名词,尤其是人,做主词:“他因为收入减少而改变生活方式”,或者“他收入减少,乃改变生活方式”。
中文常用一件事情 (一个短句) 做主词,英文则常用一个名词 (或名词词组)。“横贯公路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是中文的说法。“横贯公路的再度坍方,是今日的头条新闻”,就是英文语法的流露了。同理,“选 购书籍,只好委托你了”是中文语法。“书籍的选购,只好委托你了”却是略带西化。“推行国语,要靠大家努力”是自然的说法。“推行的国语,要靠大家的努力”却嫌冗赘。这种情形也可见于受词。例如“他们杯葛这种风俗的继续”,便是一句可怕的话。无论如何,“杯葛继续”总嫌生硬。如果改成“他们反对保存这种风俗”,就自然多了。
英文好用抽象名词,其结果是软化了动词,也可以说是架空了动词。科学、社会科学与公文的用语,大举侵入了日常生活,逼得许多明确而有力动词渐渐变质,成为面无表情的词组。下面是几个常见的例子:
apply pressure: press
give authorization: permit
send a communication: write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act
在前例之中,简洁的单音节动词都变成了含有抽象名词的片词,表面上看来,显得比较堂皇而高级。例如 press 变成了 apply pressure,动作便一分为二,一半驯化为静止的抽象名词 pressure,一半淡化为广泛而笼统的动词 apply。巴仁 (Jacques Barzun) 与屈林 (Lionel Trilling) 等学者把这类广泛的动词叫做“弱动词”(weak verb)。他们说:“科学报告不免单调而冷淡,影响之余,现代的文体喜欢把思路分解成一串静止的概念,用介词和通常是被动语气的弱动词连接起来。”
巴仁所谓的弱动词,相当于英国小说家奥韦尔所谓的“文字的义肢”(verbal false limb) 。当代的中文也已呈现这种病态,喜欢把简单明了的动词分解成“万能动词+抽象名词”的片词。目前最流行的万能动词,是“作出”和“进行”,恶势力之大,几乎要吃掉一半的正规动词。请看下面的例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作出了十分热烈的反应。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详细的研究。
(四) 心理学家在老鼠的身上进行试验。
不管是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样的语法都是日渐西化的现象,因为中文原有的动词都分解成上述的繁琐词组了。前面的四句话本来可以分别说成
(一) 本校的校友对社会贡献很大。
(二) 昨晚的听众对访问教授反应十分热烈。
(三) 我们对国际贸易的问题已经详加研究。
(四) 心理学家用老鼠来做试验。(或:心理学家用老鼠试验。)
巴仁等学者感概现代英文喜欢化简为繁、化动为静、化具体为抽象、化直接为迂回,到了“名词成灾”(noun-plague) 的地步。学问分工日细,各种学科的行话术语,尤其是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夹杠”,经过本行使用,外行借用,加上“新闻体”(journalese) 的传播,一方面固然使现代英文显得多彩多姿,另一方面却也造成混乱,使日常用语斑驳不堪。英国诗人格雷夫斯 (Robert Graves, 1895-1986) 在短诗(耕田) (Tilth) 里批评这现象说:
Gone are the sad monosyllabic days
When "agricultural labour"still was tilth;
And "00% approbation", praise;
And "pornographic modernism", filth-
And still I stand by tilth and filth and praise.
“名词成灾”的流行病里,灾情最严重的该是所谓“科学至上”(scientism)。在现代的工业社会里,科学早成显贵,科技更是骄子,所以知识分子的口头与笔下,有意无意,总爱用一些“学术化”的抽象名词,好显得客观而精确。有人称之为“伪术语”(pseudo-jargon)。例如:明明是 first step,却要说成 initial phase:明明是 letter,却要说成 communication,都属此类。
中文也是如此。本来可以说“名气”,却凭空造出一个“知名度”来,不说“很有名”,却要迂回作态,貌若高雅,说成“具有很高的知名度”,真是酸腐可笑。另 一个伪术语是“可读性”,同样活跃于书评和出版广告。明明可以说“这本传记很动人”,“这本传记引人入胜”,或者干脆说“这本传记很好看”,却要说成“这本传记的可读性颇高”。我不明白这字眼怎么来的,因为这观念在英文里也只用形容词 readable而不用抽象名词 readability。英文会说:The biography is highly readable,却不说 The biography has high readability。此风在台湾日渐嚣张。在电视上,记者早已在说“昨晚的演奏颇具可听性”。在书评里,也已见过这样的句子:“传统写实作品只要写得好,岂不比一篇急躁的实验小说更具可看性?”
我实在不懂那位书评家以不能说“岂不比一篇……更耐看 (更动人)?”同理,“更具前瞻性”难道真比“更有远见”要高雅吗?长此以往,岂不要出现“他讲的这件趣事可笑性很高”一类的怪句?此外,“某某主义”之 类抽象名词也使用过度,英美有心人士都主张少用为妙。中国大陆文章很爱说“富于爱国主义的精神”,其实颇有语病。爱国只是单纯的情感,何必学术化为主义? 如果爱国也成主义,我们不是也可以说“亲日主义”、“仇美主义”、“怀乡主义”?其次,主义也就是一种精神,不必重复,所以只要说“富于爱国精神”就够 了。
名词而分单数与复数,是欧语文的惯例。英文文法的复数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单纯得多。请看“玫瑰都很娇小”这句话在英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里的各种说法:
The roses are small.
Les roses sont petites.
Die Rosen sind klein.
Las rosas son chiquitas.
Le rose sono piccole.
每句话都是四个字,次序完全一样,都是冠词、名词、动词、形容词。英文句里,只有动词跟着名词变化,其它二字则不分单、复数。德文句里,只有形容词不变。法文、西班牙文、意大利文的三句里,因为做主词的名词是复数,其它的字全跟着变化。
幸而中文的名词没有复数的变化,也不区分性别,否则将不胜其繁琐。旧小说的对话里确有“爷们”、“娘们”、“ㄚ头们”等复数词,但是在叙述的部分,仍用 “诸姐妹”、“众ㄚ鬟”。中文要表多数的时候,也会说“民众”、“徒众”、“观众”、“听众”,所以“众”也有点“们”的作用。但是“众”也好,“们”也 好,在中文里并非处处需要复数语尾。往往,我们说“文武百官”,不说“官们”,也不说“文官们”、“武官们”。同理“全国的同胞”、“全校的师生”、“所有的顾客”、“一切乘客”当然是复数,不必再画蛇添足,加以标明。不少国人惑于西化的意识,常爱这么添足,于是“人们”取代原有的“人人”、“大家”、 “大众”、“众人”、“世人”。“人们”实在是丑陃的西化词,林语堂绝不使用,希望大家也不要使用。电视上也有人说“民众们”、“听众们”、“球员们”, 实在累赘。尤其“众、们”并用,已经不通。
中文词不分数量,有时也会陷入困境。例如“一位观众”显然不通,但是“观众之一”却嫌累赘,也欠自然。“一位观者”毕竟不像“一位读者”那么现成,所以,“一位观众来信说……”之类的句子,也只好由它去了。
可是“……之一”的泛滥,却不容忽视。“……之一”虽然是单数,但是背景的意识却是多数。和其它欧洲语文一样,英文也爱说 one of my favorite actresses, one of those who believe……, one of the most active promoters。中文原无“……之一”的句法,现在我们说“观众之一”实在是不得已。至于这样的句子:
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
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
目前已经非常流行。前一句虽然西化,但不算冗赘。后一句却恶性西化的畸婴,不但“作为”二字纯然多余,“之一的”也文白来杂,读来破碎,把主词“刘伶”压在底下,更是扭捏作态。其实,后一句的意思跟前一句完全一样,却把英文的语法 as one of the Seven Worthies of Bamboo Grove, Liu Ling……生吞活剥地搬到中文里来。
所以,与其说“作为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以嗜酒闻名”,何不平平实实地说“刘伶是竹林七贤之一,以嗜酒闻名”?其实前一句也尽有办法不说“之一”。中文本来可以说“刘伶乃竹林七贤之同侪”;“刘伶列于竹林七贤”;“刘伶跻身竹林七贤”;“刘伶是竹林七贤的同人”。
“竹林七贤之一”也好,“文房四宝之一”也好,情况都不严重,因为七和四范围明确,同时逻辑上也不能径说“刘伶是竹林七贤”,“砚乃文房四宝”。目前的不良趋势,是下列这样的句子: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的名著之一。
李广乃汉朝名将之一。
两句之中。“之一”都是蛇足。世间万事万物都有其同俦同类,每次提到其一,都要照顾到其它,也未免太周到了。中国文学名著当然不止一部,汉朝名将当然也不会祇有一人,不加上这死心眼的“之一”,绝对没有人会误会你孤陋寡闻,或者挂一漏万。一旦养成了这种恶习,只怕笔下的句子都要写成“小张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我不过是您的平庸的学生之一”,“他的嗜好之一是收集茶壸”了。
“之一”之病到了香港,更变本加厉,成为“其中之一”。在香港的报刊上,早已流行“我是听王家的兄弟其中之一说的”或者“戴维连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导演其中之一”这类怪句。英文复数观念为害中文之深,由此可见。
这就说到“最……之一”的语法来了。英文最喜欢说“他是当代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好像真是精确极了,其实未必。“最伟大的”是抬到至高,“之一”却稍加低抑,结果只是抬高,并未真正抬到至高。你并不知道“最伟大的思想家”究竟是几位,四位吗,还是七位,所以弹性颇大。兜了一个大圈子回来,并无多大不同。 所以,只要说“他是一个大名人”或“他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就够了,不必迂而回之,说什么“他是最有名气的人物之一”吧。
在英文里,词性相同的字眼常用and来连接:例如 man and wife, you and I, back and forth。但在中文里,类似的场合往往不用连接词,所以只要说“夫妻”、“你我”、“前后”就够了。同样地,一长串同类词在中文里,也任其并列,无须连接:例如“东南西北”、“金木水火土”、“礼乐射御书数”、“柴米油盐酱醋茶”皆是。中国人绝不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以及茶。”谁要这么说,一定会惹笑。同理,中文只说“思前想后”、“说古道今”。可是近来and的意识已经潜入中文,到处作怪。港报上有过这样的句子:
在政治民主化与经济自由化的发展道路,台北显然比北京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致在政经体制改革的观念、行动、范围及对象,更为深广更具实质……
这样的文笔实在不很畅顺,例如前半句中,当做连接词的“与”、“及”都不必要。
“与”还可以说不必要,“及”简直就要不得。后半句的“更为深广更具实质”才像中文,“起步更早及迈步更快”简直是英文。“及”字破坏了中文生态, 因为中文没有这种用法。此地一定要用连接词的话,也只能用“而”,不可用“及”。正如 slow but sure在中文里该说“慢而可靠”或者“缓慢而有把握”,却不可说“慢及可靠”或者“缓慢与有把握”。“而”之为连接词,不但可表更进一步,例如“学而时习之”,还可表后退或修正,例如“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可谓兼有 and 与 but 之功用。
目前的不良趋势,是原来不用连接词的地方,在 and 意识的教唆下,都装上了连接词;而所谓连接词都由“和”、“与”、“及”、“以及”包办,可是灵活而宛转的“而”、“并”、“而且”等词,几乎要绝迹了。
(※英:但也不要不当而而而!)
介词在英文里的用途远比中文里重要,简直成了英文的润滑剂。英文的不及物动词加上介词,往往变成了及物动词,例如 look after, take in皆是。介词词组 (prepositional phrase) 又可当作形容词或助词使用,例如 a friend in need, said it in earnest。所以英文简直离不了介词。中文则不尽然。“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两个词组不用一个介词,换了英文,非用不可。
“欢迎王教授今天来到我们的中间,在有关环境污染的各种问题上,为我们作一次学术性的演讲。”这样不中不西的开场白,到处可以听见。其实“中间”、“有 关”等介词,都是画蛇添足。有一些圣经的中译,牧师的传道,不顾中文的生态,会说成“神在你的里面”。意思懂,却不像中文。
“有关”、“关于”之类,大概是用得最滥的介词了。“有关文革的种种,令人不能置信”;“今天我们讨论有关台湾交通的问题”;“关于他的申请,你看过了没有?”在这句子里,“有关”、“关于”完全多余。最近我担任“全国学生文学奖”评审,有一篇投稿的题目很长,叫“关于一个河堤孩子的成长故事”。十三个字里,“关于”两字毫无作用,“一个”与“故事”也可有可无。
“关于”有几个表兄弟,最出风的是“由于”。这字眼在当代中文里,往往用得不妥:
由于秦末天下大乱,(所以) 群雄四起。
由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向窗内看了一眼。
由于他的家境贫穷,使得他只好休学。
英文在形式上重逻辑,喜欢交代事物物的因果关系。中文则不尽然。“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其中当然有因果关系,但是中文只用上下文作不言之喻。换了 是英文,恐怕会说“因为清风徐来,所以水波不兴”,或者“清风徐来,而不兴起水波”。上列的第一句,其实删掉“由于”与“所以”,不但无损文意,反而可使 文章干净。第二句的“由于好奇心的驱使”并没有什么大毛病 (注四),可是有点啰嗦,更犯不着动用“驱使”一类的正式字眼。如果简化为“出于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或者“为了好奇,我向窗内看了一眼”,就好多 了。第三句的不通,犯者最多。“由于他的家境贫穷”这种词组,只能拿来修饰动词,却不能当做主词。这一句如果删掉“由于”,“使得”一类交代因果的冗词, 写成“他家境贫穷,只好休学”,反觉眉清目秀。
英文的副词形式对中文为害尚不显著,但也已经开始了。例如这样的句子:
他苦心孤诣地想出一套好办法来。
老师苦口婆心地劝了他半天。
大家苦中作乐地竟然大唱其民谣。
“苦”字开头的三句成语,本来都是动词,套上副词语尾的“地”就降为副词了。这么一来,文章仍然清楚,文法上却主客分明,太讲从属的关系,有点呆板。若把“地”一律删去,代以逗点,不但可以摆脱这主客的关系,语气也会灵活一些。
有时这样的西化副词词组太长,例如“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地还是去赴了约”,就更应把“地”删掉,代之以逗点,使句法松松筋骨。目前最滥的副词是“成功地”。有一次我不该为入学试出了这么一个作文题目:〈国父诞辰的感想〉,结果十个考生里至少有六个都说:“国父孙中山先生成功地推翻了满清。”这副词“成功地”在此毫无意义,因为既然推而翻之,就是成功了,何待重复。同理,“成功地发明了相对论”、“成功地泳渡了直布罗陀海峡”也都是饶舌之说。天下万事, 凡做到的都要加上“成功地”,岂不累人?
白话文一用到形容词,似乎就离不开“的”,简直无“的”不成句了。在白话文里,这“的”字成了形容词除不掉的尾巴,至少会出现在这些场合:
好的,好的,我就来。是的,没问题。
快来看这壮丽的落日!
你的笔干了,先用我的笔吧。
也像西湖的有里外湖一样,丽芒分为大湖小湖两部分。
他当然是别有用心的。你不去是对的。
喜欢用“的”或者无力拒“的”之人,也许还有更多的场合要偏劳这万能“的”字。我说“偏劳”,因为在英文里,形容词常用的语尾有-tive, -able, -ical, -ous等多种,不像在中文里全由“的”来担任。英文句子里常常连用几个形容词,但因语尾变化颇大,不会落入今日中文的公式。例如雪莱的句子:
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一连五个形容词,直译过来,就成了:
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
一碰到形容词,就不假思索,交给“的”去组织,正是流行的白话文所以僵化的原因。
白话文所以啰嗦而软弱,虚字太多是一大原因,而用得最滥的虚字正是“的”。学会少用“的”字之道,恐怕是白话文作家的第一课吧。其实许多名作家在这方面都很随便,且举数例为证:
(一)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 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二) 最后的鸽群……也许是误认这灰暗的凄冷的天空为夜色的来袭,或是 也预感到风雨的将至,遂过早地飞回它们温暖的木舍。
(三) 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
第一句的“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和“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都是单调而生硬的重迭。用这么多“的”,真有必要吗?为什么不能说“参差而斑驳”呢? 后面半句的原意本是“弯弯的杨柳投下稀疏的倩影”,却不分层次,连用三个“的”,读者很自然会分成“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第二句至少可以省掉 三个“的”。就是把“灰暗的凄冷的天空”改成“灰暗而凄冷的天空”,再把“夜色的来袭”和“风雨的将至”改成“夜色来袭”、“风雨将至”。前文说过,中文好用短句,英文好用名词,尤其是抽象名词。“夜色来袭”何等有力,“夜色的来袭”就松软下来了。最差的该是第三句了。“白色的鸭”跟“白鸭”有什么不同呢?“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乱用“的”字,最是惑人。此句原意应是“颜色不洁的都市河沟”(本可简化为)“都市的脏河沟”,但读者同样会念成“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
目前的形容词又有了新的花样,那便是用学术面貌的抽象名词来打扮。再举数例为证:
这是难度很高的技巧。
他不愧为热情型的人。
太专业性的字眼恐怕查不到吧。
“难度很高的”是什么鬼话呢?原意不就是“很难的”吗?同理,“热情型的人”就是“热情的人”;“太专业性的字眼”就是“太专门的字眼”。到抽象名词里去兜了一圈回来,门面像是堂皇了,内容仍是空洞的。
形容词或修饰语 (modifier) 可以放在名词之前,谓之前饰,也可以跟在名词之后,谓之后饰。法文往往后饰,例如纪德的作品 La Symphonie pastorale与 Les Nourritures terrestres,形容词都跟在名词之后;若译成英文,例如 The Pastoral Symphony,便是前饰了。中文译为“田园交响乐”,也是前饰。
英文的形容词照例是前饰,例如前引雪莱的诗句,但有时也可以后饰,例如雪莱的另一诗句:One too like thee--tameless, and swift, and proud 。至于形容词片或子句,则往往后饰,例如:man of action, I saw a man who looked like your brother。(※英:此例极佳,请注意!)
目前的白话文,不知何故,几乎一律前饰,似乎不懂后饰之道。例如前引的英文句,若用中文来说,一般人会不假思索说成:“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的男人。” 却很少人会说:“我见到一个男人,长得像你兄弟。”如果句短,前饰也无所谓。如果句长,前饰就太生硬了。例如下面这句:“我见到一个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的陌生男人。”就冗长得尾大不掉了。要是改为后饰,就自然得多:“我见到一个陌生男人,长得像你兄弟,说话也有点像他。”其实文言文的句子往往是后饰的,例如司马迁写项羽与李广的这两句:
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
广为人长,猿臂,其善射亦天性也。
这两句在当代白话文里,很可能变成:
项籍是一个身高八尺,力能扛鼎,同时才气过人的汉子。
李广是一个高个子,手臂长得好像猿臂,天性就会射箭的人。
后饰句可以一路加下去,虽长而不失自然,富于弹性。前饰句以名词压底,一长了,就显得累赘,紧张,不胜负担。所以前饰句是关闭句,后饰句是开放句。
动词是英文文法的是非之地,多少纠纷,都是动词惹出来的。英文时态的变化,比起其它欧洲语文来,毕竟单纯得多。若是西班牙文,一个动词就会变出七十八种时态。
中文的名词不分单复与阴阳,动词也不变时态,不知省了多少麻烦。(阿房宫赋) 的句子:“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就这么一个“哀”字,若用西文来说,真不知要玩出多少花样来。
中文本无时态变化,所以在这方面幸而免于西化。中国文化这么精妙,中文当然不会拙于分别时间之先后。散文里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议论未定,而兵已渡河。”诗里说:“已凉天气未寒时”。这里面的时态够清楚的了。苏轼的七绝:“荷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 面的时序,有已逝,有将逝,更有正在发生,区别得准确而精细。
中文的动词既然不便西化,一般人最多也只能写出“我们将要开始比赛了”之类的句子,问题并不严重。动词西化的危机另有两端:一是单纯动词分解为“弱动词+ 抽象名词”的复合动词,前文已经说过。不说“一架客机失事,死了九十八人”,却说“一架客机失事,造成九十八人死亡”,实在是迂回作态。
另一端是采用被动词语气。凡是及物动词,莫不发于施者而及于受者。所以用及物动词叙述一件事,不出下列三种方式:
(一) 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二) 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了。
(三) 新大陆被发现了。
第一句施者做主词,乃主动语气。第二句受者做主词,乃被动语气。第三句仍是受者做主词,仍是被动,却不见施者。这三种句子在英文里都很普遍,但在中文里却以第一种最常见,第二、第三种就少得多。第三种在中文里常变成主动语气,例如“糖都吃光了”,“戏看完了”,“稿写了一半”,“钱已经用了”。
目前西化的趋势,是在原来可以用主动语气的场合改用被动语气。请看下列的例句:
(一) 我不会被你这句话吓倒。
(二) 他被怀疑偷东西。
(三) 他这意见不被人们接受。
(四) 他被升为营长。
(五) 他不被准许入学。
这些话都失之生硬,违反了中文的生态。其实,我们尽可还原为主动语气如下:
(一) 你这句话吓不倒我。
(二) 他有偷东西的嫌疑。
(三) 他这意见大家都不接受。
(四) 他升为营长。
(五) 他未获准入学。
同样,“他被选为议长”不如“他当选为议长”。“他被指出许多错误”也不如“有人指出他许多错误”。“他常被询及该案的真相”也不如“常有人问起他该案的真相”。
目前中文的被动语气有两个毛病。一个是用生硬的被动语气来取代自然的主动语气。另一个是千篇一律只会用“被”字,似乎因为它发音近于英文的 by,却不解从“受难”到“遇害”,从“挨打”到“遭殃”,从“轻人指点”到“为世所重”,可用的字还有许多,不必套一个公式。
中文的西化有重有轻,有暗有明,但其范围愈益扩大,其现象愈益昭彰,颇有加速之势。以上仅就名词、连接词、介词、副词、形容词、动词等西化之病稍加分析,希望读者能举一反三,知所防范。
常有乐观的人士说,语言是活的,有如河流,不能阻其前进,所谓西化乃必然趋势。语言诚然是活的,但应该活得健康,不应带病延年。至于河流的比喻,也不能忘了两岸,否则泛滥也会成灾。西化的趋势当然也无可避免,但不宜太快、太甚,应该截长补短,而非以短害长。
颇有前卫作家不以杞人之忧为然,认为坚持中文的常规,会妨碍作家的创新。这句话我十分同情,因为我也是“过来人”了。“语法岂为我辈而设哉!”诗人本有越界的自由。我在本文强调中文的生态,原为一般写作说法,无意规范文学的创作。前卫作家大可放心去追逐缪思,不用碍手碍脚,作语法之奴。
不过有一点不可不知。中文发展了好几千年,从清通到高妙,自有千锤百炼的一套常态。谁要是不知常态为何物而贸然自诩为求变,其结果也许只是献拙,而非生巧。变化之妙,要有常态衬托才显得出来。一旦常态不存,余下的只是乱,不是变了。
辑自《明报月刊》(1987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