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 | 从“鱼米之乡”看翻译的灵活性

不少人将 “鱼米之乡”译为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这样处理并非绝对错误,但有值得商榷之处。

下面这段话也许代表了这种译法背后的思路:

翻译并不一定要词词相应,有时逐词翻译会失去原味。还要顾及东西方文化差异land of honey and milk其实算是英语言语(应该是想说“习语”,笔者注),相当于中国的鱼米之乡,就是指物产丰富的地方,这样可称之为意译。

——“沪江部落”网站网友confuser

更学术的说法:

“意译是在理解和消化了原文深层意蕴的基础上将原文的表层结构打破之后进行重组,换句话说是保持原文的内容而采用译文读者容易接受或理解的语言形式。这是因为每一个名族语言都有它自己的词汇、句法结构和表达形式,因此翻译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意译这一策略或技巧。如‘Waterloo Bridge’(魂断蓝桥)和‘a land of honey and milk’(鱼米之乡)属于包含典故的文化习语,当英语和汉语表达的语义有较大差异时,需要按照汉语的习惯进行表达,以避免违反文化习惯。”

--《浅析英文翻译中的直译和意译》,顾娉婷。

两段话都提到了东西方文化差异,但这种差异一定要在翻译时消除掉吗?西方客人吃烤鸭就得用面包替换荷叶饼?这种手法上的灵活反映出了翻译观念上的死板:看到具有本文化特色的文字就要到目标语言里找习惯用法,不考虑这么做会不会伤及原文。

笔者认为,除了目标受众无法理解或可能产生误解的情况,具有文化特色的概念完全可以也应该直译。

“应该直译”主要从文字和文化两方面考虑。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一样的叶子,意译更是如此。译者必须重视译文和原文之间的差异,看看翻译过去后改变了什么,丢失了什么。以“鱼米之乡”为例,译为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地道是地道了,但鱼和米都没了。短语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泛指资源丰富,当地具体盛产什么读者无法知晓。

一些词典对于a land of milk and honey的解释也与“鱼米之乡”不同,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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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研究 | 从“鱼米之乡”看翻译的灵活性

“剑桥”和“韦氏”这两家英美权威机构都将land of milk and honey理解为生活水平和收入高,与物产是否丰富关系不大(“韦氏”提到的食物不一定是本地出产的)。这可能是源自这一表达的来源:《圣经》记载,上帝承诺离开埃及的以色列人会拥有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这个充满牛奶和蜂蜜的地方也就是the Promised Land,有种人间天堂的意味。这种延伸不适用于“鱼米之乡”这个只聚焦于本地物产的表达。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American Idioms更进一步点明land of milk and honey的浪漫色彩,将其描述为an imaginary place。相比而言,“鱼米之乡”要具体、现实得多。

翻译研究 | 从“鱼米之乡”看翻译的灵活性

从文化角度来看,借用对方文化现有表达的翻译思路会抹杀原文独特性。

这种抹杀一方面是原文被同化进目标语言的文化体系,原文的文化渊源和内涵外延均被替换为译文的文化渊源和内涵外延。这有点像换汇,把人民币换成美元后确实可以在美国随便花,但这钱上印的是美国总统,印的是In God We Trust。所以,翻译不仅仅是文字的转换,还要关注文字牵引出的文化脉络。 前面提到了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 的宗教渊源,而“鱼米之乡”没有这种宗教意味。对于基督徒和以色列人来说,把中国的“玉米之乡”译为他们信奉的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可能会有点别扭。当然也会有读者抛开宗教背景,单纯按字面理解a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但这不证明文字后面是白纸一张。

抹杀原文独特性的另一方面在于,这种意译具有广泛适用性,那从东北到海南,中国任何物产丰饶的地区都可译为a land flowing with milk and honey,千地一译,索然无味。

解决本文提到问题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原原本本地把“鱼米之乡”译为a land of fish and rice就可以。 

翻译可以灵活,应当追求地道,但这都是建立在准确的基础之上——这里的“准确”不仅是字面准确,还要考虑文字内涵、象征和联想等因素——其它都是锦上添花。这个重要性的次序不能乱。

(中国翻译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