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研究 | 从翻译看多变的“小红帽”故事及狼外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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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灰狼对小红帽说:“嗨,我是你的Facebook网友。”这是“小红帽”故事在当下的演绎,可以用来提醒人们防范虚拟世界里的危险性。

【导读】现代以来文言与白话从针锋相对到并立交融的嬗变过程,也可以借助外国文学翻译这个独特的视角来予以考察。就“小红帽”故事的译介而言,就存在文白异趋、此消彼长的现象。比起翻译时语词的选择推敲来,更重要的则是如何去揭示故事的主旨,以帮助读者理解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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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的故事流传久远且屡经嬗变,美国作家凯瑟琳·奥兰丝汀为此专门写了本饶有趣味的《百变小红帽:一则童话中的性、道德及演变》(杨淑智译,三联书店,2013,见上图),围绕着精心设定的十个专题,历数几个世纪以来纷歧多元的传写、改编和再造,从不同角度揭示了其中所折射的社会观念及文化背景。可惜为了讨论的便利,撷取的素材都源自欧美,对其在世界各地的流传衍化尚无暇论及。而实际上,仅以近现代中国为例,在译介这则家喻户晓的童话的过程中,就颇多耐人寻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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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小红帽”的故事雏形可以一直追溯到中世纪,但近代以来的记录则最早见于法国作家夏尔·佩罗的《鹅妈妈故事集》,有不少汉译本就是以此为据的。有的译者直接注明作者的法文姓名Perrault,如叶云译《小红帽子》(载1936年 《黄钟》第八卷第四期),让人能够一目了然。有些则将其姓名译为汉语,稍事比勘也能明白,葛孚英译《小红帽子》(载1922年《妇女杂志》第八卷第七号),便交待原作为“法国白罗勒作”;胡端译《小红帽子》(载1932年《汇学杂志》第六卷第九期)在最后有一则按语,指出这个故事由“法国童话家加禄贝禄演为法文,这篇译文,是法文译出来的”;而戴望舒翻译的全本 《鹅妈妈的故事》(开明书店,1929年,见下图),则将作者署为“沙尔·贝洛尔”,在《序引》中更是要言不烦地介绍了他的生平和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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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译者并没有如实地译出全文,各家译文在述及野狼吞噬小红帽后便戛然而止,无一例外都删去了原作最后一段韵文体的“训诫”。《鹅妈妈故事集》原名《附道德训诫的古代故事》,每当讲述完一个故事,佩罗都会义正辞严地揭示其要旨。《小红帽》后所附的训诫中有这么一段:“有些狼相当迷人,/不会咆哮,也不粗鄙。/甜言蜜语,舌灿莲花的人,/跟随年轻女孩/进她们的屋子,/直到床边。/但注意啊!众人皆知/这就是圆滑的狼,/最危险的一种狼!”(引自《百变小红帽》)诚如奥兰丝汀所言,佩罗版《小红帽》其实是一则颇具情色意味的性爱寓言,如果说这层隐喻在正文中尚嫌暧昧含混,那么在最后的训诫里就显得直白无误了,而其目的正在于捍卫当时的道德观念,“警告社会上年轻的女子保持贞洁”,因为“野狼是个时髦、迷人的巴黎上流社会人士,擅长勾引年轻的女子”,“夺去年轻女子的贞操,亦即剥夺她们在买卖婚姻中的筹码”。这些涉及性道德方面的忠告,毫无疑问并不适宜用来教导年幼的孩子。对于将其视作儿童读物的汉译者而言,在翻译时就不得不面对这样左右为难的窘境。所以戴望舒在《鹅妈妈的故事·序引》里,一方面要强调自己 “是从法文原本极忠实地译出来的”,以示译笔的准确可靠,可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坦陈,“贝洛尔先生在每一故事终了的地方,总给加上几句韵文教训式的格言,这一种比较的沉闷而又不合现代的字句,我实在不愿意让那里面所包含的道德观念来束缚了小朋友们活泼的灵魂,竟自大胆地节去了”。佩罗的故事并非专门为儿童撰写,所附训诫也确实有点不合时宜,熟谙法国文化的戴望舒当然心知肚明,只能径直将之删除殆尽。

佩罗版遭人诟病的另一个地方,就是野狼最终装扮成外婆吞吃了小红帽,读来不免令人毛骨悚然。汉译本对此倒是轻描淡写,如戴望舒译为 “于是,说了这句话,这凶狠的狼便扑到小红帽身上,将她吃了”,其余各家译文也大同小异;而时隔数十年,同样根据法文版的一个新译本则作 “狡猾的老狼觉得话说到这儿可以止住了,再不动手恐怕会夜长梦多,便露出凶相,大声嚎叫着‘牙长吃起你来更方便’,猛地一翻身,扑到小红帽身上,咔嚓咔嚓几下子就咬碎了这个可怜的小姑娘的骨头,把她也吞到肚子里去了”(董天琦译  《佩罗童话》,浙江文艺出版社,2001年),前后参照比较,可见早期译本刻意做了不少简化,目的想必是要尽可能冲淡血腥恐怖的气氛,实可谓用心良苦。更有甚者,戴望舒去世后,其译本由少年儿童出版社在1955年出过一个新版,编辑者擅作主张做了不少删改。此后由不同出版社改版重印的戴氏译本都萧规曹随,承袭着这个后出的删改版。而其中《小红帽》的结局发生了彻底扭转,完全抛开原作而改为 “这凶狠的狼说了这句话,就向小红帽扑去,想把她吃掉。正在这时,跑进来几个樵夫,把狼砍死了”,小红帽居然有惊无险,绝处逢生。究其原委,恐怕是编辑觉得原来的结局令人不寒而栗,并不适合作为儿童读物,遂不得不越俎代庖。

格林版的翻译与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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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帽”故事的另一个重要来源,出自德国学者格林兄弟的《儿童与家庭童话集》。格林版对佩罗版做了重要修正,小红帽祖孙最终因猎人出手搭救而化险为夷。这样一来当然更符合儿童的阅读趣味,因此也更受汉译者的青睐。孙毓修从1909年起为商务印书馆主编《童话》丛书(见上图),在第一集中就收录了根据格林版编译的 《红帽儿》。刘海蓬和杨钟健合作译述的 《德国童话集》(文化学社编译所,1928年),则将作者署为“德国格利姆”,收录的最后一篇就是  《小红帽》。郑寿麟所撰《德国志略》(中华书局,1929年)专门设立一章《德国童话选》,提到“德国的神话与童话,多不胜纪”,“其最为著名而流行最广的,可算是格林姆兄弟(Brueder Grimm)所传的《德国神话集》与《德国童话集》”,随即翻译了包括《红帽儿》在内的三则童话。书后所附《参考书籍索隐》也注明,所译《红帽儿》等“原文见格林姆兄弟的 《德国童话集》”。泰伦译 《小红帽》(载1930年《学生杂志》第十七卷第八期)采取双语对照的形式,在标题下直接标注了《格林童话》的世界语拼法“Fabelo de Grimm”。陈骏翻译的童话集 《跛老人》(开明书店,1932年,见左下图)中有一篇《红斗篷姑娘》,据卷首顾均正的《格林故事集序》,可知也出自格林版。而像魏以新译《格林童话全集》(商务印书馆,1934年)、张亦朋译《格林童话全集》(启明书局,1949年,见右下图)、丰华瞻译《格林姆童话全集》(文化生活出版社,1953年)等,虽然有的依照德文本翻译,有的则据英译本转译,但从书名就可推知其渊源所自。至于韦玉翻译的《小红帽》(载1940年《小主人》第四卷第十七期)、品士翻译的《小红帽儿》(载1927年《晨报副刊·家庭》第1996期、2010期),尽管并无明确交代,但略作比勘,应该也是根据格林版翻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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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如实地保存德国民间的口述传统,格林兄弟在讲述完猎人拯救祖孙两人的经历后,又附加了另一个故事,即小红帽和外婆联手设计,最终将野狼淹死在石槽中。周作人在《安德森的〈十之九 〉》(收入谈龙集》开明书店,1930年)中曾评说道:“他们兄弟是学者,采录民间传说,毫无增减,可以供学术上的研究。”传闻异辞的内容在民俗学家做田野调查时确实不可或缺,可是对小读者而言,恐怕就不那么必要了。所以不少译者仅翻译了第一个故事,也许觉得情节至此已经首尾完足,两者兼收反倒有些枝蔓芜杂。比如郑寿麟的本意是介绍德国的“天然与地理,民情与风俗,历史与政治等等”(《德国志略·缘起》),即使以文学而言,除了童话以外还选译了部分神话、故事和寓言,势必不能巨细靡遗,以免喧宾夺主。泰伦的译本采用双语对照的形式,主要目的是辅助读者学习世界语,情节叙述完整就已足够,根本不需要再画蛇添足。而陈骏的译本,原本是为了提供“最适于低年生阅读的作品”(顾均正《格林故事集序》),更没有必要有闻必录,徒然增加儿童在阅读时的负担。

其他来源的“小红帽”

除了佩罗版和格林版以外,“小红帽”的故事还广泛流传于欧洲各地,发生过形形色色的演变,其中一些也不乏相应的汉译本。有些版本的流传地域虽然并不相同,如杨晋豪翻译的《红巾娘》(载1932年《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号),原本是 “流传于英吉利”的民间故事,但情节与佩罗版如出一辙,在此也就无须赘述。而有些版本的人物、情节甚至表现形式则与佩罗版和格林版多有不同,值得再略做一些介绍。

署名为“ZL”翻译《红帽儿》(载 《学海杂志纪念册》,1913年),女主角仍然是“冠桃绯小帽”的“某姓女儿”,男主角则摇身一变由狼转成了狐。故事讲述红帽儿在去外婆家的路上,相继施恩于蜜蜂、小鸟和老妪,并向林中猎人转达老妪的问候致意。最后红帽儿发现了假扮成外婆的狐狸,“转身狂奔,惫于林下。狐方下床,适蜂刺鼻,蛰痛狂鸣。小鸟闻之,顿时乱噪。猎者奔至,射矢毙之”,在他们的帮助下终于脱离险境。美国学者罗伯特·达恩顿在《屠猫狂欢:法国文化史钩沉》(吕建忠译,商务印书馆,2014年)的第一章《农夫说故事:鹅妈妈的意义》中分析过“小红帽”故事的递嬗迁变,尤为强调“比较研究业已透露同一个故事的不同记录之间惊人的相似性,即使这些故事是流传在偏远的乡村,彼此距离遥远,而且远离书籍流通的地区”。从这个狐狸版的同型故事中,也可略窥一斑,虽然角色有了调整,但主要情节和原先的“小红帽”故事并无二致。

孙毓修在主编 《童话》丛书时,对“小红帽”故事已有所关注。他后来在 《神怪小说》(收入《欧美小说丛谈》,商务印书馆,1916年)中又介绍法国女作家杜尔诺哀爵夫人擅长撰著神怪小说,“笔洒珠玑,舌灿莲花”,最受读者欢迎的则有 “饿狼化人”(Little Red Riding Hood),从所附英文译名来看,也是《小红帽》的又一个传本。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他再次提及这篇作品,改称为《小红帽儿》,并撮译了主要内容,内容与佩罗版大致相同而略有增饰。其中提到人狼路遇小红帽儿,问清其祖母居所后便先行告辞。小红帽儿来到祖母家中,“祖母喜甚,欲留之宿。小红帽儿以未与母言,今不归,将重其倚闾之望,乃坚辞而去,约以他日更至”。待数日后人狼才冒充小红帽儿吞吃掉祖母,随后又吞噬了再次前来的小红帽,在情节敷衍方面更添了一重波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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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伦在译完格林版《小红帽》后,又翻译过一篇《红帽女郎与狼》(载1930年《学生杂志》第十七卷第十二期)。讲述老狼原本是“林间的文雅的骑士”,邂逅美丽可爱的小红帽后便立刻坠入情网,“带着青春的憧憬去追逐她”。为此他赶到小红帽祖母家,“那祖母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简短的议价之后,她就把小红帽卖给了狼”。小红帽来到祖母家后,和老狼展开了相互问答。在佩罗版和格林版中暗伏杀机的对话,此刻却变成了“爱人们应有的戏谑”。为了博得小红帽的欢心,老狼心甘情愿地“剪去了他的指甲,修正了他的牙齿,剃光了他的全身”,终于如愿以偿,“带同着小红帽到了公事房”,“在注册官面前结了婚”。然而小红帽婚后并不安宁,为了取悦妻子,老狼“把自己的洞穴、房金和财产通统给她”,直至最终穷困潦倒,身无分文,“只得奋勉地勤苦地用工作来获得一些,那也只刚够替他的妻子和未来的孩子们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他只能在 “痛苦和失望的火焰中”幻想着如何“捉住小红帽而把她大口地吞吃了”,然而残酷的现实却是“小红帽就那样地把狼吃掉了”。译者在附识中提到,“以‘小红帽’做题材来写故事的作者很多,但内容都大同小异,因为它是一个普遍的民间故事。然而这一篇却比众不同,它织入了有趣的恋爱,而且结果是小红帽把狼吃了,是一篇特出的耐人寻味的作品”。尽管主要人物和叙事要素都承袭自传统的  “小红帽”故事,但却令人瞠目结舌地演变出了“狼心如水,妾意似铁”的另类结局,完全颠覆了原先的主题。

梦梅翻译的儿童剧《茹克勤》(载1934年《河南教育月刊》第四卷第三期),依据的是德国作家Frisabeth Graefin Graeben创作的剧本,在标题下还特意注明“又名《小红帽》”。剧本的主要情节都来自格林版,而为了适应舞台表演,在对话方面增添了许多内容,又改动了部分情节,如在狼肚子里填入石块的由原来的小红帽变成了猎人。最后则由小姑娘“茹克勤”(小红帽)现身说法,“(微向前走几步,向观众)小孩们,要听话:母亲的嘱咐,千万不要忘了。我因为不听话,几乎被狼害了。母亲的话,母亲的训教,好像是安全坦平的路道,大家要记牢!”充分体现了儿童剧寓教于乐的特点。

“小红帽”题材的剧本在当时应该还有不少,《申报》副刊《教育与人生周刊》曾经刊登过“上海尚公小学校恳亲会之表演”的数帧照片(载1924年第四十二期),其中一张就是《红帽儿》,只是所依据的剧本已经无法考知。1929年12月1日的《申报》上还曾报导,上海启明女校为纪念校庆而举行系列活动,其中就包括搬演法文剧 《红帽儿》,而内容已略有变更。记者扼要介绍了主要情节,说小红帽“路上忘了母亲的吩咐,和小朋友们闲宕着游玩”,等来到祖母家时,“不见祖母,却遇见一只狼,其实是一位仙女,要借此机会教训孩子们应当怎样服从母亲的教导”。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仙女设法解救了他们,大家都仍旧快乐回家”。《申报》上还曾多次刊登广告,宣传过“俄国名伶串演舞台剧 《红帽儿 》”(1926年12月25日至27日),“英吉利爱美戏剧班表演世界著名舞台佳剧《罗宾汉》与《小红帽》”(1930年1月6日至7日)。这些舞台剧在表演时虽然并不使用汉语,观众也并不限于儿童,但对于推介“小红帽”故事而言仍然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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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插图LittleRedRidingHood

文白异趋与翻译归化

近现代以来文言与白话从针锋相对到并立交融的嬗变过程,也可以借助外国文学翻译这个独特的视角来予以考察。就“小红帽”故事的译介而言,就存在文白异趋、此消彼长的现象。为了符合儿童的阅读习惯,使用明白晓畅的白话来翻译当然最为适宜。孙毓修主编的《童话》丛书就着重标榜“纯用白话文,最便阅看”(商务印书馆宣传语),而实际效果也非常明显。顾均正在《格林故事集序》(载陈骏译《跛老人》卷首)中就指出,“在中国,首先介绍格林故事的是孙毓修先生”,并推崇收录了《红帽儿》的《童话》第一集 “为中国第一部语体文儿童读物”。赵景深在《童话学ABC》(世界书局,1929年)第九章《几种重要的童话》中提到:“中国的小孩,看过孙毓修童话的,对于《大拇指》和《红帽儿》一定非常熟悉。”张若谷在《关于我自己 (一)》(载1928年2月26日《申报》)中回忆幼年的阅读经历:“在那一切读物中,最使我感到深刻的印象的,是孙毓修修编的童话集,像 《大拇指》、《三问答》、《无猫国》、《玻璃鞋》、《红帽儿》、《小人国》等,这许多美丽故事的一切人物,都是我日思夜梦中的良友好伴。”足见孙氏的白话翻译极为成功,得到了同行、学者和读者的一致好评。

孙毓修还尝试用文言翻译过“小红帽”故事。试看他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的一段译述:“数日后,祖母闻有叩扉而至者,意为小红帽儿也,急出视之,则人狼也。老人筋骨既衰,难与撑拒,竟为所噬。人狼之意,尤属意于小红帽儿,以其脸若朝霞,肤如羊脂,肉味必甚美也,乃衣其祖母之遗衣,掩扉伪寐,以俟其至。”就是颇为雅致的文言,和《童话》丛书中《红帽儿》的遣词造语迥然不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或与其撰述旨趣相关。《欧美小说丛谈》卷首有一则题记,谈到“欧美小说,浩如烟海,即就古今名作,昭然在人耳目者,卒业一过,已非易易。用述此编,钩玄提要,加以评断”,实际上全书还涉及诗歌、戏剧等其他文类。要在有限的篇幅内介绍上起古希腊下迄19世纪欧美文学的发展概况,使用传统的文言也许更为得心应手,何况此书的读者绝不会是儿童,丝毫不必担心会造成阅读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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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翻译的《红帽儿》也同样使用文言,如开篇介绍女主角时就说,“红帽儿者,某姓女儿也,天姿秀丽,本性温柔,益以所居村庄,青溪缭绕,佳木葱茏,且冠桃绯小帽,倍觉逾乎寻常,遂以红帽儿闻于乡里”;中间描写小红帽在路上流连忘返,“徘徊曲径之间,闻乎禽鸟之鸣声,不觉韶光之逐逐。采祖母喜食之洋梅,纳诸筐中。摘灿烂五色之花,结为花球”。这篇译文原载于学海社主办的刊物上,编辑出版这份社刊主要是为了方便社友之间交流信息和切磋技艺。而在这份同仁刊物上登载的各类作品,包括论说、传记、序跋、书启、小说、科学、文苑、杂著等等,都是使用文言来撰述的,即便是翻译域外小说,想来也不能例外。好在读起来仍觉平易清浅,并不影响理解。

白话译本的数量毋庸置疑要远远超过文言译本,可是由于故事本身并不复杂,译者们大概也都考虑到读者多为儿童,所以译笔大多浅显直白,相互之间的差别并不明显。偶有一些译文融入方言俗语,倒是显得较为别致,比如张亦朋所译 《格林童话全集》(启明书局,1949年)中的《小红帽》,在第一个故事中,母亲叮嘱小红帽“见了祖母要先请安,不要看野眼”,接着说小红帽“在路上碰到一只狼,这是多少危险啊”;到了第二个故事里,小红帽向祖母描述路上遇到的狼,“它两只贼眼,实在怕人”,最后祖母看透了狼的险诈,“她也顿时心生一计,来对付这个坏胚子”。据此书《小引》,张氏翻译时正在上海,而启明书局也设立在上海,所以译文就地取材夹杂了若干沪语,显得格外生动明快。

然而这种尝试未必都能被所有人接受,祖籍杭州的戴望舒在译文中也曾融入过一些吴地方言。在开明书店的初版中,说小红帽“在经过一座树林时,她遇见了老刁狼”;接着说外婆原本躺在床上,“因为有点不适意”;又说狼吞吃完外婆后,“老等那小红帽到来”。此后胡端曾评价戴译本“虽稍有遗漏,然就大体而论可以说很信实而且通顺”,并在自己的译文中沿用了“老刁狼”、“不适意”等词汇,借鉴参考了戴氏的译文。可是到了少年儿童出版社新版的戴译本中,上述片段却被逐一改作“在经过一座树林时,她遇见了狡猾的老狼”,“因为有点不舒服”和“专等小红帽到来”,意思虽然并无出入,却丧失了那份声口毕肖的鲜活灵动。在现代白话文运动方兴未艾之际,胡适曾设想再进一步倡导“方言的文学”,他在《答黄觉僧君〈折衷的文学革新论〉》(收入《胡适文存》,亚东图书馆,1921年)中认为“方言的文学越多,国语的文学越有取材的资料,越有浓富的内容和活泼的生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恐怕未必如其所料,戴译本遭到改窜恰可说明这一点。

在考察各家译文时,除了关注文白异趋的问题外,也不妨留心一下翻译归化的现象。“小红帽”的故事终究来自域外,如何让本土读者没有任何阻碍地加以理解,确实是译者需要费神考虑的事情。例如那顶颇具象征意味的 “小红帽”,其形制和汉语中的“帽子”并不相同,有些译者就做过详细解说,如陈骏译为“一件斗篷,上面还联着一顶红丝绒帽”,品士则译作 “一件带个红绒帽儿的斗篷”,显然都注意到了中西语意间的差别。而有些译者为了让读者增加认同而不致产生隔膜,还会刻意对某些细节做本土化的改造,如叶云就将小红帽带去祖母家的“烘饼”译成了中国人更熟悉的“月饼”。可是即便如此,有些情况还是比较棘手,比如小红帽要去的到底是外婆家还是祖母家,各家译文就并未统一,这自然是中西方亲属称谓存在根本性差异所导致的结果,恐怕也只能各行其是了。

比起翻译时语词的选择推敲来,更重要的则是如何去揭示故事的主旨,以帮助读者理解体会。无论是佩罗版所要捍卫的法兰西皇权时代的性道德观念,还是格林版所要宣扬的维多利亚时期的家庭规范,对广大中国读者而言都显得太过陌生,于是有些译者也尝试着做一些归化处理。孙毓修在《神怪小说之著者及其杰作》(收入《欧美小说丛谈》)中就言简意赅地指出  “其事甚诞,要亦诗人《狡童》之讽也”,认为和《诗经》中的《狡童》相仿。朱熹《诗集传》认为“此淫女见绝而戏其人之词”,孙氏藉此委婉地指出故事中隐含着男女性爱的意味,倒是很符合佩罗版的初衷。有些译者则索性借题发挥,如ZL在其译本后有一则跋语:“此篇虽属寓言,亦足证因果说之不谬。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理固然也。谨译之,以为好欺务诈、专事奸宄者鉴,并光明正直、宅心诚厚者劝也。”竟然牵强附会上因果报应的观念,以此来达到劝善儆恶的目的。这样的引申虽然不尽符合原作主旨,对中国读者却是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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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的创作与研究

随着“小红帽”故事的不断译介,也在很大程度上形成积聚辐射效应,吸引了一批中国作家予以参酌借鉴。有些还仅是撷取其中个别要素,如梅志的童话诗 《小红帽脱险记》(作家书屋,1950年),具体情节和“小红帽”故事并无关联,但一开始写道:“一天,/小红帽,/戴着他那鲜红的小红帽,/一蹦一跳,/提着一篮馍馍,/要送给住在山上的外婆。”无疑来源于原来的童话。而有些作家则在参考原作情节线索和人物形象的基础上,另行创作敷演,踵事增华,由此更能看出彼此之间的源流关系。

上文已经提到,早年在舞台上搬演“小红帽”故事颇为盛行。除了直接利用外来剧本外,其实也可以依托中国作家的作品,郑申华创作的儿童剧《小红冠》(载1916年5月1日 《女铎报》)就是其中一种。剧本的主要情节仍然源于外来的 “小红帽”故事,但无论佩罗版还是格林版,都有恶狼吃人的情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血腥恐怖的场面,郑申华将结局改为因樵夫突然出现而小红帽得以逃脱险境。由于作者毕业于上海圣马利亚女学,所以在创作时还融入不少江南一带的方言习俗,比如小红帽要去探望的是 “好婆”,而带去的食物则是“花生米、蚕豆、鸡蛋糕、油条”。在表演的过程中,这些细节想必会引起台下观众的强烈共鸣。

陆洛创作的歌舞剧《小红帽》(载1940年《战时教育》第五卷),为了避免让孩子们受到惊吓,同样对情节做了不少修改,例如剧中的狼之所以要在小红帽之前赶到外婆家,并不是想吃人,而是要“抢她的大公鸡,抢她的鸡蛋糕”。最后小红帽在邻居孩子们的帮助下合力围捕恶狼,在舞台说明中特别提到:“这时预伏在台下的小孩就从舞台下喊杀赶上舞台,台上众孩也喊杀包围上来。小红帽站起来用力刺狼。大家拥上去,把狼打死了。”不难想象表演时群情激昂、满场欢腾的场景。在剧本后还附有《小红帽歌曲》,剧作家还身兼词曲作者,为小红帽、狼和群孩等角色度身定制了多首歌曲。这些歌曲穿插在表演中,现场效果必定更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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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季创作的儿童故事 《小红帽》(载1942年《公教白话报》第二十五卷第二十一号),主体部分依然是佩罗版的内容,但别具匠心地将其嵌套入一个更大的叙述框架内,说一群孩子围坐在老祖母身边听故事,借着老祖母之口讲述了一遍 《小红帽》。当听到小红帽被狼吞吃后,孩子们都纷纷伤心啜泣。为了抚慰这些孩子,老祖母又为原作续补了一段新的结尾,说小红帽的母亲担心女儿的安危,“于是提了一把电光闪闪的宝剑,速速地穿过树林,跑进了婆婆的草房”,待发现祖孙俩已经被狼吞下后,“她马上一刀,将它的首斩为两段,且慢慢地剖开了它的肚皮”,最终将两人救出。续补的内容显然糅合了格林版的部分情节,只是将猎人替换成了母亲。也许是考虑到开篇出现过的母亲在随后的情节铺展中居然没有下文,作者才会突发奇想。为此他在前文中也做了些必要的铺垫,在述及母亲叮嘱小红帽时就提到,“树林中布满了凶猛害人的野狼,你的祖父和父亲都说过,五年前三个孩子,都在那里丧掉了性命”,预先已经知道路途凶险,后来再提剑救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有些作家在创作时已经开始探究“小红帽”的故事类型,如郑申华在《小红冠》前有一段引言,提到:“中国向亦有一故事,为一母出门,一子一女留家,夜间有熊冒母归来,食其子,女即设计潜逃,与此事大略相同。或者当初本为一事,彼此传讹,也未可知。”这一类型的故事其实在中国各地都有流传,只是出现的主角并不限于“熊母亲”,还有“熊外婆”“老虎母亲”“老虎外婆”“狐外婆”“野人婆婆”“狼外婆”等等。周作人在《关于“狐外婆”》(载1926年《语丝》第六十一期)中就介绍过绍兴地区流传的“老虎外婆”故事,并兴致勃勃地提出“倘若能够蒐集中国各地的传说故事,选录代表的百十篇订为一集,一定可以成功一部很愉快的书。或者进一步,广录一切大同小异的材料,加以比较,可以看出同一的母题(motif)如何运用联合而成为各样不同的故事,或一种母题如何因时地及文化的关系而变化,都是颇有兴趣的事”,可他同时也惋叹道,“可惜中国学问界还没有工夫来注意这些‘闲事’,只落得我们几个外行人随便乱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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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对开展相关研究的前景颇为悲观,甚至认为“等到三四十年后,或当有真的学者出来接替”。好在没过几年就有年轻学者和他一样对此深感兴趣,钟敬文在他主编的《民间月刊》上隆重推出了一期《老虎外婆故事专辑》,除了刊登各地征集来的同型故事外,他还披露了《已见刊布的老虎外婆型故事》和《待印的老虎外婆型故事》,指出中国的老虎外婆故事始见于清人黄之隽的 《虎媪传》,同时又发布《征求老虎外婆型故事》(均载1932年 《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期),希望各地读者能够“在便利的机会上,竭力替我蒐罗、采集,使这个故事的资料,能发现到适当的量度。然后研究者得以在诸君宝贵的成绩之上,找出那较合理的结论”。就在同一年,钟敬文又发表《中国民谭型式》(载《民俗学集镌》第一册,1932年),归纳总结了四十五种民间故事的类型,其中就包括 “老虎母亲(或外婆)型”。随后他又撰写了《征求 “老虎外婆型故事”》(载1933年《艺风》第一卷第九期),

对此事的缘起有过更详尽的介绍,指出“老虎外婆故事,即英法德各国所流行的‘红骑巾式故事’。它传播的地域,几遍于东西两洋。在学术上、文艺上的意义和价值,也很耐人寻味”,可见激发他研究兴趣的因素,就包括流传于欧洲各地的 “小红帽”故事;他还提到“我对于这个故事的注意,以至于存着整理,研究的心思,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并迻录了在原载于《中国民谭型式》中的该故事型式,以供读者参考比对。

虽然钟敬文此后并没有继续深入,但他在资料整理和类型概括方面所做的探索还是给了后继学者很大的启发。从三十年代初就和钟敬文展开通讯交流并互相寄赠书刊的德国学者艾伯华,利用在中国考察时所搜集到的大量资料,在1937年出版了一部 《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王燕生、周祖生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在“动物与人”大类中就包括“老虎外婆(老虎和孩子们)”这一类型,而所列的参考资料也有钟敬文主编的那本《民间月刊》第二卷第二期。在为德国编纂的《民间故事百科全书》撰写“钟敬文”条目时,艾伯华也郑重介绍过 《中国民谭形式》一文。另一位受到钟敬文影响的是美籍华裔学者丁乃通,他在1978年编纂《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郑建成、李倞、商孟可、白丁译,李广成校,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在“一般的民间故事”大类中也列有“老虎外婆”一项。他在《中译本序》中回顾自己的研究历程,特别提到“中国民间故事的采访、搜集和研究,起步较迟,直到上世纪二十年代才开始。当时许多前辈,如钟敬文、赵景深等诸位先生,已经注意到中国故事和印欧故事有许多相似处,初步作了一些分类”,藉此略表饮水思源之意。钟敬文和艾伯华始终缘铿一面,和丁乃通也仅有一面之缘,在两家论著中译文问世之际都不辞年高体弱,热情撰写序言加以介绍。将他们三人联系在一起的其实就是诸如“老虎外婆”这样流传于各地的民间故事,而如果再继续追溯寻绎,当然也和“小红帽”故事的译介不无关联。